2月3日,山西大同古城一网友发视频称,因其店铺未按要求开灯,被多名工作人员撬锁进店将灯打开,此事引发广泛关注。
大同古城街道2月7日凌晨发布《致歉信》,称“事件表面上是由于沟通不畅、造成误会、引发舆情,实质上反映出我们在工作过程中存在思想上急于求成、方法上简单粗暴、服务意识淡薄等问题,造成工作偏失,对城市形象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”。
春节期间,大量游客造访,大同古城作为旅游目的地,想营造喜庆的、欢乐祥和的气氛很正常,想给游客更好的体验也可以理解。但对于街道工作人员“破门亮灯”的做法,公众有三点不理解。
一者,为了开展亮化工程,就要让所有商户彻夜亮灯?凌晨时分,多数店铺已经关门歇业,也不会有多少游客去古城游览,亮灯除了满足少数人的观感,其实没有太大的意义。由此产生的电费等成本,也是不小的浪费。即便电费是由当地政府补贴,但浪费就是浪费,政府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。
二者,为了开展亮化工程,就可以不顾工作方式方法?涉事店铺明明已经关门上锁,店内也没人,相关工作人员带着工具,没有经过店主的同意和允许,就私自把店铺门给撬开了。这种“破门亮灯”的做法,简单粗暴、不计后果,更涉嫌破坏群众的财产,也激起了舆论的普遍反感。
三者,现在古城街道发布了道歉信,言辞还算诚恳、认识也算深刻,但从舆论反馈看,并没有得到公众普遍的理解和原谅。原因也很简单,既然做错了,起码要追责做错事的人,给受损商户一个交代。如很多网友所言,如果是普通人未经许可撬锁破门,是很明显的违法行为,绝不是道歉就能了事的。
就此事来说,负责任的善后,恐怕需要追责到人、处理到人。破坏私人财产,给商户造成了损失,该赔偿的就要赔偿,该追责的就要追责。通报并问责相关责任人,进而完善监督制度,才是负责任的做法,也才是真正有诚意的致歉。
更需要深入反思的是,春节期间开展亮化工程,出发点当然是好的,但如果不顾工作实际,搞一刀切,就可能增加群众负担。今年春晚小品《花架子》,就讽刺了这种现象。现在地方财政普遍不太富裕,更需要过紧日子,能不花的钱,就没必要多此一举。
春节前夕,多地表态节俭办春节,如广西南丹不再像往年一样“满树悬挂灯笼”,湖南沅江仅使用灯笼与鲜花进行节日装扮,杜绝铺张浪费,都赢得了舆论广泛称赞。这或许应该对大同古城有所启示:城市治理中,外在的“面子”要维护好,民生的“里子”更要维护好。